书香润法 阅以致远 赵燕妮:坚守我本位,涵养内心的力量——读《我本位:活出自己的主体性》有感
中国早报湖北荆门讯(记者 王光兴 通讯员 赵燕妮 熊 浩 蒲清慧)赵燕妮,女,1994年1月出生,湖北荆门市沙洋县人,2017年11月进入沙洋人民法院工作,2025年5月任立案庭副庭长。

前 言
立案窗口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第一道防线,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司法公正、感受司法温度的前沿阵地。日常工作中,我们直面各类来访群众,承担立案登记、材料审核、释法明理、矛盾前端化解、审判管理、案件审判等繁重任务,每天要应对多元的利益诉求,接纳各式各样的群众情绪,且在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过程中,接受群众满意度评价。对于事务繁杂、矛盾集中的工作岗位,不少干警容易在履职尽责、回应群众期待的过程中,过度在意外界评价,陷入精神内耗,在忙碌之中忽略自身心理调适。
今天向大家推荐梁爽所著的《我本位:活出自己的主体性》,和全体干警共同品读思考。
何为“我本位”? 核心是锚定自我主线,保持清醒独立
初看“我本位”,很容易被字面误导,简单将其等同于自私自利、凡事以自我为中心。通读全书便能够理解,“我本位”绝非精致利己,更不是漠视责任、我行我素,它倡导的是建立稳定的内心主体性,在恪尽职责、尊重他人的前提下,正视自我感受,明晰处事边界,掌握自我评判的主动权,实现履职尽责与内心自洽的有机统一。
书中提出,“我本位”即是把自我成长、自我感受摆在合理位置,拒绝将自我价值的评判权完全交付外界。现实工作生活中,很多疲惫来源于“客体化”的生存状态,过分看重他人评价,习惯性妥协迁就,一味追求所有人的满意,不断消耗自身心理能量。一味讨好退让,非但不能化解所有矛盾,反而容易滋生焦虑、陷入内耗。“我本位”倡导课题分离、边界清晰,善待他人但不牺牲自我,担当尽责但不过度透支,在纷繁的外部声音中守住内心秩序。

立足法院立案岗位 读懂“我本位”蕴含的职业启示
立案工作直面矛盾纠纷,既要严格恪守法律程序底线,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,又要做好沟通协调,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,常常处在多重诉求的交汇点。实践中,有的干警为追求群众百分百满意而背负过重心理压力;有的长期承接当事人负面情绪,产生职业倦怠;有的被各类事务推着走,工作缺少主动权。
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启发,坚守“我本位”,不是淡化服务意识、弱化责任担当,而是做到履职有度、温柔有尺。面对来访群众,依旧保持耐心接待、审慎履职,同时建立职业心理边界,区分群众诉求情绪与个人价值,不把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内化为自我否定;面对各项工作任务,坚持依法办事,以法律规定、岗位职责作为行事标尺,不被片面评价、外界杂音裹挟。正如书中所言:“你寻求谁的认可,就是在给谁赋权。”法院干警的职业价值,来源于秉公司法的坚守,来源于司法为民的践行,应当由专业履职、纪律底线来定义。

坚持内向自我调节 方能更好向外履职担当
本书摒弃空洞的心灵鸡汤,结合大量职场、生活实例,剖析焦虑内耗产生的根源,提供建立自我认同、厘清人际边界的可行思路。对于政法干警而言,长期与纠纷、压力相伴,越是事务繁杂,越要注重心理建设;越是负重前行,越要学会安顿内心。
做到对外靠谱担当,对内自洽自愈。工作上坚守初心使命,秉持敬畏之心,严谨细致办好每一件事项;心态上涵养钝感力与边界感,学会疏导压力,拒绝无谓内耗。司法事业要求我们甘于奉献,但奉献不等于无底线的自我消耗。修好内心,稳住状态,才能以更加理性平和的心态接待群众、化解纠纷,守好司法服务的每一道关口。
结 语
真正的“我本位”,是清醒的自爱,是有度的自律。它不等于推诿躺平,而是厘清权责边界;不等于冷漠自私,而是守护内心力量。
希望大家在繁重的工作之余,坚持阅读自省,筑牢精神根基。于岗位之上守初心、担使命,于生活之中懂调适、强内核,做到不负职责、不负自我,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新时代司法事业。(责任编辑:王光兴)
值班总编辑:贺文生
